《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了房屋使用的安全责任主体及其义务,并重点规范了房屋装饰装修活动,划定了“装修红线”。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开亮介绍,房屋装饰装修是实践中危害房屋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,也是本条例的重要调整内容。通过广泛调研、反复研究、充分论证,采取了“禁止+许可”的制度模式,对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、承重结构和擅自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荷载的行为,设定为禁止性行为,划定了“装修红线”;对于房屋装饰装修涉及改建、扩建或者改变外立面的,依法应当办理规划许可、施工许可手续的,作了宣示性规定;对于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、扩大洞口的,创新设定了房屋楼面结构变动许可及其条件、方式和程序等;对于“双三”标准以下的非住宅装饰装修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执行。
目前,南通城镇房屋共有35万多栋,面积超过3.5亿平方米,其中2000年之前建成的比例超过27%,不少房屋服役已近30年,进入全生命周期的“中老年”。《条例》的出台将有效化解实践中面临的无法可依、无章可循等困难,更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来源:掌上南通客户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