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2022年3月14日消费者朱女士到新乡市消协投诉称,今年1月2日她在我市某装修公司缴纳5万元签订装修合同,在商谈装修细节时,装修公司装修价格不断加价,从报价13.38万涨到16.8万又到19.5万元,装修内容也与承诺不符,消费者感觉上当受骗,要求商家退款,商家拒绝退款,要求消费者履行合同。朱女士无奈到我会投诉。
处理过程及结果:接到投诉后,新乡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以下问题,一、装修价格不断加价、承诺与合同不符情况属实。二、在未确定装修方案、合同价款等合同主要条款下诱骗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。三、合同章与收据章不符。在我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,装修公司同意全额退款5万元,朱女士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。
案例分析:依据《消法》第三十条规定: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”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恪守社会公德,诚信经营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本案中,商家为赢得合同,采取欺骗、诱骗等手段迫使消费者缴款、签订合同,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。